完美体育近日,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涉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陕西省榆林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等地。
下辖12个县(市、区)中的11个至今未印发实施水土保持规划,导致“十四五”水土保持工作无规可循;
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大面积占用草原,当地林草部门却一直未依法处理,造成违法占用草原行为长期存在;
随着近期第三轮第四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正不断浮出水面,迄今已有两批典型案例被集中公开通报。上述问题即出现在最新通报的第二批典型案例中,或多或少与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官僚主义问题有关。
本该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开展清理平整、覆土植绿,但是当督察组来到现场后,看到的是大量废渣、成品料等露天堆放,大量渣石堆存在采坑内。
而此时,距离责任人停产的2021年已过去4年之久。当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缺位暴露无遗。
责任人是位于黄河一级支流清水河两岸的国溢铁路道砟公司。该公司于2018年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山石。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沙治沙条例》规定,应将防沙治沙工程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实施纳入开发建设项目。该公司却在用地许可范围外侵占中度沙化土地7亩、其他草地134亩,用于建设堆渣场、成品料场等,且未采取防沙治沙措施,对植被造成破坏。
直至督察组暗查发现相关问题后,当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才督促该公司全面开展生态修复治理。
督察还发现,位于中卫市天景山矿区的明巨电石公司2016年办理南段电石水泥灰岩矿采矿许可证,开采过程中大面积占用草原,其中205亩一直未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另外,该公司矿山投产以来,陆续在矿区范围外建设办公区、生产厂房,设置物料、废渣堆放场所,侵占草原共约90亩。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当地林草部门一直未依法处理完美体育,造成违法占用草原行为长期存在。
在上述占用沙地草地破坏植被、矿山开采侵占草原的问题之外,炯耀工贸公司天景山建筑用石料矿、玉奇灰石废料加工厂天景山灰石矿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未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边坡、渣堆上随处可见雨水冲沟,3处已治理边坡再次出现垮塌;天景山天主峰灰石矿等3座矿山高陡边坡坡底仍堆积大量碎石,渣石、废土依山体堆放,6个近百米长的渣石坡尚未完成修复;刘岗井华安灰石矿等7座矿山仍然在矿区范围外违法占地堆放废渣土和成品石料,对天然植被造成破坏,仅刘岗井华安灰石矿就非法占地200余亩,造成的生态破坏一直未修复到位——均指向了中卫还存在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不严不实的问题。
通报指出,中卫市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力度不够,相关部门对侵占草原等违法行为监管缺位,对矿山生态修复放松要求,有关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侵占草原、沙地等生态破坏问题持续存在。
部门监管缺失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也是陕西省榆林市在本次督察中暴露出来的问题。
地处黄土高原的榆林市多沙粗沙区面积占黄河流域的32%,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占市域面积的86%,是黄河中游水土流失严重地区,成为黄河泥沙的一个主要来源地。抓好榆林市水土保持工作,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对解决黄河水沙矛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至关重要。
然而,就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在这里都没有得到良好落实。督察发现,榆林市12个县(市、区)中的11个至今未印发实施水土保持规划。“十四五”期间,榆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仅在2022年、2025年对水土保持工作部分重点项目建设任务进行部署,其余3年只作原则性安排,没有明确目标任务,也没有对《陕西省“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一些地区水土流失治理滞后,截至2024年年底,榆林市定边县、绥德县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与陕西省下达的“十四五”末目标相比,仅完成54%和68%。
不但不按要求建设1140米护坡排水渠,坡面和部分开采平台上种植树木,榆林市清涧县鸿鑫建材有限公司还擅自在厂区外倾倒弃土,未进行拦挡和苫盖,场区水土流失严重。督察发现,该企业在李家川河道内倾倒大量弃土,甚至督察进驻后,该企业还继续在河道内倾倒弃土,督察发现有近2万立方米。
榆林市绥德县申家湾正沟淤地坝位于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无定河流域,总库容6.1万立方米。绥德县环境卫生所主要承担生活垃圾清运、管护职责,但该所违规向正沟淤地坝内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加之周边生活垃圾也向淤地坝内倾倒,目前库容已满,功能基本丧失。该所还长期违规在淤地坝附近挖山取土,造成山体生态破坏完美体育、多处崩塌。并未经审批擅自在坝下建设1.2万立方米的垃圾渗滤液贮存池完美体育,违规贮存高浓度垃圾渗滤液约1000立方米,环境风险突出。
督察组认为,榆林市及有关部门对水土保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推动水土流失治理的主动性缺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履职不力,部分企业水土保持主体责任不落实,造成水土流失问题多发。
推动解决问题不力、监管缺失、执法不严,是督察组给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此次发现问题的原因认定。
督察发现,一些地方毁林毁草问题频发,生态保护修复责任压得不实,工作推进不力。
通辽科尔沁天然草原和科尔沁沙地,生态地位重要,本应把森林、草原保护作为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重要任务,严抓实抓。但督察发现这里破坏草原问题多发。
督察发现,通辽市违法开垦草原面积超过3600亩,其中,扎鲁特旗查布嘎图苏木保安村1560余亩、乃林嘎查1760余亩,库伦旗茫汗苏木宝仁图嘎查250亩,科左中旗花吐古拉镇北乌日格吐嘎查60余亩,开鲁县开鲁镇西关村20亩;违法侵占草原超过320亩,其中,青龙管业公司将210余亩用于工程建设,珠日河旅游区将95亩用于项目开发,开鲁县城管部门将20余亩用于倾倒建筑垃圾。
林地破坏问题突出。督察发现,2023年奈曼旗塔布代村因毁林开垦被自治区通报,但在整改同时又违法占用林地面积326亩;科尔沁区大林镇上报,毁林40余亩问题经整改并验收销号,但复种树木大量干枯死亡。
有干枯死亡的,还有被盗伐的。督察发现,通辽市辽河镇有15余亩林地1000余棵树被盗伐。此外,科左中旗27处1250余亩林地采伐后未按要求更新造林。
更直接的证明在于,《科尔沁草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明确,2023年年底前完成30个重点项目,但督察发现,仍有6个重点项目尚未完成,特别是北部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中的9.5万亩植被恢复任务仍未完成。通辽市扎哈淖尔矿石开采公司2017年年底前,应恢复草原植被125亩,结果被发现应恢复区域仍有60亩基本无植被,上面还堆存大量石料。
对于上述问题,督察组表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